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尽职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被罚款
发布时间:2021-01-08 2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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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6月14日讯 6月13日,山西银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联社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尽职,被罚款20万元。
根据晋银监罚决字〔201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联社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王军良。“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栏显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尽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山西银监局对其罚款20万元。
处罚书还显示,山西银监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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