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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制dd

发布时间:2021-01-22 09:27:15 阅读: 来源:羽毛球厂家

深圳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制

昨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行,这标志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始运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单位可到建行、招行、中行三家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指定的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同时,为配合《办法》实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已于上周出台,对单位及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时间、流程及应携带的有关资料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虽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始运行,但单位不必急于马上办理公积金业务。根据《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12月20日前已成立的单位在2011年6月20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即可,但须补缴自2010年12月至办理月期间单位和个人应缴的住房公积金。2010年12月20日后新设立的单位自单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即可。

为给单位提供便捷的服务,满足单位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需要,建行、招行、中行三家归集专户银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使用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办理单位缴存相关业务,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其他业务。建行、招行、中行三家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拟开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共100个左右,12月20日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有45个。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时,需按相关流程和携带相关资料到网点办理,详情可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86366999,或登录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www.szzfgjj.com)查询。

延伸阅读:深圳:推行住房公积金有助企业员工社会“多赢”

作为市民购房、住房的重要保障,深圳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市民非常关注的话题。那么住房公积金到底有什么好处,深圳的企事业单位如何办理实施呢?深圳建设银行的公积金专家表示,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实现企业、员工、社会的“多赢”局面。

首先,建立公积金有利于增强单位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企业形象,实现企事业单位、员工、社会的“多赢”局面。即对企事业单位而言,公积金能够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企业凝聚力,提升企业经营的整体形象;特别对全市中小企业来说,实施公积金能有效防止人才“跳槽”。

其次,借助住房公积金的支持,解除职工在住房需求方面的后顾之忧。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所在单位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住房公积金存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公积金每月存入职工公积金缴存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使用条件的,可以提取使用。职工退休、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等,也可提取已缴存的公积金本金和利息。

第四,住房公积金列支和存款可享受税收优惠。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为职工缴存部分可以进成本费用,在税前列支,职工缴存部分可作为个人收入所得税扣税项目,在缴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存入职工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按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年利率计息,并免扣20%的利息税。

住房公积金在深圳是"混"账 与金融危机有关

深圳有住房公积金吗?输入这个问题到网上一搜,答案五花八门,有的说没有,有的说部分人有,有的说有住房公积金但是没有公积金贷款,可见深圳市民对此问题的混沌状态。

“深圳有住房公积金,但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强制性、全面地推行,所以范围比较小,而且一直没有开通公积金贷款,所以并不是一种完整职能的住房公积金。”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采访时一语定调,而正是这一模糊的定调,背后是深圳市各类企业、机关、单位混乱的住房公积金现状。

大部分人群没有住房公积金

根据深圳市社保局的说法,目前深圳关于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依据是1992年《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其中仅规定企业要为“有深圳市常住户口的企业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按照本人月工资总额的13%,即使企业因经济效益较差,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也不得低于6%.

然而,正如该负责人所言,“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强制性、全面地推行”,所以不能界定哪些企业或者哪些人群有住房公积金,于是记者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国企职员、外企职员、深圳民企职员、外地企业在深职员、深企在外地职员的分类展开了全面的抽样调查,发现大部分的人群没有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只有少数国有企业、外地企业或者外资企业以及有的银行有住房公积金,而深圳民营企业甚至有的大型国有企业都没有。而且,缴纳标准也并不都是13%,同类型的企业也是有的有、有的没有。

即使有缴纳也是只能取不能贷

没有的人自然郁闷,而即使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员工也有抱怨,为什么深圳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取不能贷?“既然在深圳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还不如直接发房补给员工,反正住房公积金也是由社保局代征,算到员工头上的福利也只是每月企业帮个人交了几百或上千元,和住房补贴是同一系统、统一功能的。”某深圳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道。其所在企业没有住房公积金待遇,但是按照员工每月工资的10%发放房补。

据调查,也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住房补贴,普遍现象是外企的补贴明显较多且规范,深圳本地民营企业较低,而同类型、同规模的企业在有无住房补贴以及补贴多少的问题上也是五花八门。受访的某深企职员黄先生称:“直接发房补更好,每月几百元到手。而按照深圳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倒是每月自己也要交几百元,又不能贷款,还只有买房或者外迁等原因才能取出来。”

分类调查

公务员部门不同标准不一

李林,深圳海关科员,工资里不设住房公积金项,但每月有1000多元的住房补贴。据了解,住房补贴会随级别增长,科长为2000多元,处长为3000多元。据了解,像海关这样的国家直属机关,虽无公积金,但一般都有住房补贴。而像深圳市地方公务员同样没设公积金项,不过“有无住房补贴”各个单位也不一样,有些单位在深圳市取消福利分房制度以后,也没有再设住房补贴方面的福利。据悉,在深圳市市委工作不满两年的科员住房补贴为200多元,而南山区卫生局公务员在编的,不论级别都没有房补。

国有企业职员定额房补是主流

刘菲,中航集团某子公司职员,在公司工作刚满两年,无住房公积金,但每月有200多元的住房补贴,且公司的住房补贴会按员工级别高低调整。记者了解到像燃气集团等国企大多也没有住房公积金,而是会以住补形式补贴。燃气集团的顾工也表示没有公积金,公司只会依照员工工资级别来下发住房补贴。来自南山热电集团的邹工表示公司每月会按自己工资的10%下发住房补贴。中金岭南的陈小姐也表示自己每月只能拿到几百元的住房补贴,却享受不到公积金。不过,有些国企是既没公积金也没有住房补贴,如特发集团。记者了解到像这样既没住房公积金又没房补的国企也不在少数。

深圳民营企业职员多数企业都没有

陈康,赤湾集装箱码头公司普通职员,没有公积金,但每月有300元的住房补贴。不过,据记者了解,深圳有很多进出口公司都是没有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的,小珍就告诉记者先后在两家深圳的进出口公司工作过,都没有拿过公积金或住房补贴。除此之外,其他一些在行业内的知名企业普通员工都没有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例如研祥智能有限公司、德思勤,其他小型民营企业就更不在话下了。

外资企业职员按工资比例多劳多得

Fiona,在全球四大会计公司之一的Deloitte(德勤国际)工作,称公司没有住房公积金,按照每月工资的13%发放住房补贴。其丈夫所在另一家外资企业也没有住房公积金,但是有每月按照工资20%比例发放的住房补贴。还有软件行业日资公司的负责人称从3月份开始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据了解,外资企业在员工福利方面普遍比较规范,住房补贴都是按照工资比例发放,同样多劳多得,而因为深圳没有推行住房公积金,所以大部分外企在深的员工享受不到此项待遇,也有的外企统一交到中国总公司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但在深员工在深圳购房就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取出来。

事业单位员工同一行业差别也大

单医生是深圳第一人民医院留医部医生,没有住房公积金,但每月有近千元的住房补贴,而这是深圳医院普遍的住房补贴待遇。赵晓,在中国银行深圳某分行工作,有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按员工工资的13%为其缴纳。而招商银行的一位正式员工则表示没有住房公积金,只有每月1000元的住房补贴。同样属于事业单位的教师行业,情况又不一样。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邓老师表示,自己既没有公积金也没有房补,她认为这可能与之前有些老师享受过福利分房有关。而深圳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王老师透露,他们学院有住房公积金项,初级职称是400多元,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都是500多元,统一放在社保里面。而像媒体这块待遇就相对逊色一点,据深圳广播电视电影集团的普通员工表示既没有公积金,也没有住房补贴,其他媒体大情况也差不多,但有的深户能享有公积金。

外地企业在深职员有深户的更占便宜

这个例子就先从南都自己来开晒,南方都市报深圳记者站,员工不论有没有深圳户口,都要统一交到广州公积金办,比例有缴纳工资的8%、12%、20%三种,任由员工自己选择。即便是深户员工要买深圳的房子,也只能凭购房合同去广州提取公积金。不过,有些企业采取按是否是“深户”的标准对待,如果是深户员工,可在深圳交公积金,如三菱公司,如果员工是深户,员工可按工资的11%缴纳公积金,公司再给相应补贴,归属这类情况的还有世邦魏理仕等企业。但有的企业是采取了住房补贴形式,如富士康,刚进企业的一般员工,房补约300元左右,中层和高层会更多。

深企在外地职员多是遵从外地政策

潘超,华为总部长沙分公司职员,每月按工资10%缴纳公积金,公司每月为其缴纳550元。该公司在深圳以外员工缴纳公积金的地点是在河北省廊坊市住房公积金办。如果在廊坊市买房可享受到公积金贷款,如在廊坊市以外置业,则只能凭购房合同到廊坊市住房公积金办提取公积金。据了解,在华为深圳总部工作的职员,工资里不设住房公积金项,也无房补。中兴通讯深圳总部的员工也无住房公积金和房补,不过,公司有为员工买地建房,员工只用出很少一部分钱就能住上新房,而外地员工是否有住房公积金则依当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而定。据了解,一般像华为、中兴这种总部在深圳但在外地有很多分公司的企业,就职外地的职员往往会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

深度思考

深圳住房公积金为何难产多年?

在深圳出台《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之后的1年,刘诚来到深圳就职于一家国企,一直到1998年他主动下岗,他享受了大概有5年的住房公积金。“大概每月有200-300块钱吧。”现在任职一家房企中层的他说,“不能贷款,只能提现金。

“而在他1998年下岗至今的10年间,这200-300块的”住房公积金“也再没有享受过了。而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功能过于薄弱、金融功能完全缺失,也在高房价的背景下日益受到鹏城市民情绪高涨的”口诛笔伐“。

深房改制度曾走在全国前列

如今我们所谈论的深圳住房公积金是在1992年确立的,当时深圳在《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中建立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三位一体的保障制度,当时在全国是“开风气之先”的创新。依照这份规定,当时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可以“互济”的,比如说你的住房公积金如果不够用,可以从养老保险中“借支”(最高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额的20倍),然后再逐月从住房公积金中扣除归还。

但是,这样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最大的缺陷有两个,“一是住房保障功能薄弱,覆盖面过窄和缴交比例过低(只针对户籍职工,缴交比例最低只有6%,而且还可以缓缴);二是没有住房金融功能,就是不能享受低息贷款”。曾在2007年深圳两会期间就住房公积金提交议案的深圳第四届人大代表袁运良介绍说,当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是存多少,取多少,更大程度上类似一种“住房保险”,并不能起到帮助居民实现购房梦的作用。

不过,考虑到中国的住房按揭制度其实是在1997年前后才开展起来的,当时连商品房按揭贷款都没有太多,因此,有行内人士表示,政府在1992年是很难设计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的。

房改先进反令公积金不必要?

但是,自1998年全国范围内的住房货币化启动,至今已经有10多年历史,全国大多数城市都陆续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而深圳在这方面的步伐不但依旧停留在1992年,而且,在大多数市民心目中,住房公积金似乎已经沦为一个非常陌生的、名存实亡的概念。

对于深圳住房公积金“名存实亡”的原因,曾参与过深圳本次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深圳市物业管理研究所一位负责人昨日在本报采访时解释说,1992年出台的《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和随后出台的《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主要适用于深圳市“常住户口的企业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非户籍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在该制度的覆盖范围之内,并由市社保局代为管理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未实行强制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在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企业中,企业按照职工月工资额的13%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加之虽按规定职工购房时可以从本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借贷,但我市迄今尚未启动该项金融业务。因此公积金制度明显呈现覆盖面窄、缴交率低、归集规模小等特征,这就成为市民感受不到公积金制度存在的主要原因”。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据记者采访了解,一些对此有研究的人士也将深圳住房公积金“名存实亡”的原因归结于深圳的房改相对成功。据资料显示,从1988年开始深圳便启动了房改,当时确立了“双轨三类多价制”的货币化房改思路,将房屋分为面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福利房,面向国有企业单位职工的微利房,以及完全市场化的商品房三类。尤其是前两者经过多年建设,为大量市民,尤其是公务员、国企职员等人群的购房提供了非常低成本的解决方案。

与此同时,政府还采取了相应的房补措施来帮助居民实现购房梦,不过,这部分人群仍然集中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经过这样的“双管齐下”,深圳户籍人口,尤其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职工的住房问题其实是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的,这也使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深圳显得不是那么迫切,客观上自然也造成了深圳住房公积金的“难产”。据记者了解,当时还在深圳市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袁运良曾在上世纪90年代和2002年连续两次联合住宅局启动了住房公积金改革方案,并且都上报到了市政府,但最后也未出台。

房价高涨促公积金矛盾尖锐化

“公共住房制度的确解决了深圳一大群人的住房需求,但是却抛弃了更大部分的人群。”资深地产研究人士、英联国际不动产首席经济学家郭建波(郭建波博客,郭建波新闻,郭建波说吧)指出,深圳的非国有制企业要比国企更占主流,而福(微)利房并未覆盖到这一群体。这个矛盾在2004年之前深圳房价非常稳定的时候,并不凸显,但是随着房价的逐年暴涨,那些完全要到商品房市场去买房的市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便产生了更大的不满。由此,像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这一在国内其它城市都已启动的住房保障制度,在鹏城得到了越来越强烈的关注。记者在百度上搜索“深圳住房公积金”关键词,可以搜索到264万篇,而且其中很多都是网民在非常关切地问道:为什么深圳没有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何时能够贷款?……

2007年两会上,在深圳房价疯狂赶顶的当口,袁运良提交了一份《关于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缓解居民购房难的建议》的提案,指出深圳住房公积金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及不良影响。“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利于深圳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长久下去不利于深圳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住房货币化改革后,很多企业,尤其是非国有企业,既不能享受微利房又无住房补贴,这对企业———尤其是深圳着力发展的金融、高科技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都产生了不利影响,而这和深圳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向是相悖的。而对于数量更为庞大的中低收入人群,他们更需要的是,住房公积金能够贷款。

金融危机来临影响公积金政策出台

据公开信息披露,早在2006年,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便展开了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综合改革研究,并拟订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综合改革方案》。根据媒体披露的初步消息,这一方案将会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并将公积金的缴交比例由现行的最高13%提高到15%,同时还将开通公积金低息贷款通道。这一改革方案原来打算在2007年10月前出台,但至今1年半过去了,方案仍然没有出台。

在记者采访中,有业内人士怀疑住房公积金迟迟未能出台,可能与目前正在肆虐的金融危机有关。龙岗一家房企高管分析称,公积金改革方案原定出台的日期正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和深圳房价开始调整的时候,在之后的时间里,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令国内企业生存压力大增。在这个情况下,如果再推行住房公积金,由于深圳房价较高,因此,企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比例肯定不会低,这必然会令企业的生存压力进一步雪上加霜。

行内人士的这一怀疑也得到了深圳市物业管理研究所上述负责人的证实。他分析称,住房公积金改革方案之所以迟迟未能出台,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该制度改革涉及国土房管、人事、社保、改革、国资、财政、地税等多个职能部门,出台前须经过不断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同时,在当前经济大环境下,考虑到对我市投融资环境、企业成本负担等问题,按照2008年11月26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由市政府择机出台实施。”

对于未来的住房公积金改革方案,袁运良建议,公积金应该持续扩大覆盖面,可以考虑将非户籍人口纳入进来,虽然这样会增加企业成本,但是会增加深圳的城市吸引力。郭建波则表示,如果政府推出强制性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对改善中低收入购房群体住房条件、培育自住型住房消费产生重大意义。

延伸阅读:深圳贷50万元购房 公积金贷款可节省10.5万元

《暂行办法》指出,公积金中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银行开展归集、提取等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并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受委托银行开展归集、提取等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义务及责任。受委托银行挪用住房公积金或者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经考核不合格的,公积金中心可与其解除合同。

缴存主体是否有户籍限制?

之前有传闻说深圳的公积金制度只对深圳户籍职工有效,非“深户”职工可能享受不了。

对此,《暂行办法》有明确规定,并无户籍限制。

《暂行办法》指出,在缴存主体方面,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户籍和非户籍职工缴存。

权属方面,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单位应当在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缴存比例以什么为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延伸阅读:迟到18年深圳本月建立住房公积金

全国大中城市中唯一未按国家法令要求建立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圳市,在迟到18年之后,终于抓住2010年的尾巴,建立起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12月起,深圳所有在职职工,不论户籍在哪儿,都应在深圳开设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11月30日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月平均工资的20%.这些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在深圳购买普通住房,可以申请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该暂行办法,深圳市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将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即将实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广,不设户籍限制。

据悉,深圳市早在1992年颁布了《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建立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内的“公积金”制度。但是,这一制度的受惠人群仅限于部分企业的部分职工。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后,各地陆续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2009年5月,深圳出台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2010年10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挂牌。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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